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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盤江大橋垮塌 追蹤
  新聞回放
  今年7月9日,江油市青蓮鎮盤江大橋垮塌,致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6輛車墜河,後經鑒定,這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
  昨日,江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相關責任人劉國學、周興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勾胤吉犯玩忽職守罪,情節較輕,免予刑事處罰。劉國學當庭表示上訴。
  提交報告 謊稱大橋檢測已完成
  經法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國學系綿陽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原總工程師,被告人周興系市交通局原黨委副書記、交通局公路管理處(以下簡稱局公管處)處長,被告人勾胤吉系局公管處工程技術科工作人員。
  2013年4月28日,江油青蓮大橋發現病害。綿陽市政府要求對全市的橋梁安全進行檢測,並將盤江大橋的檢測和維修作為應急工程交由綿陽市交通運輸局負責。2013年5月2日,市交通局明確由周興總牽頭負責青蓮大橋維修工作,劉國學具體負責檢測工作。周興、劉國學、勾胤吉等人在檢測工作尚未完成、檢測正式報告尚未取得的情況下,由勾胤吉擬寫,周興、劉國學審核向綿陽市政府提交了《綿陽市交通運輸局關於青蓮大橋、河西大橋維修加固相關工作的請示》,在請示中稱檢測工作已完成,而未如實報告增加了橋梁基礎檢測的重要內容,也未註明檢測報告系初稿,僅報告了盤江大橋限載10噸,可以通行使用,致使綿陽市政府作出在確保安全通行的情況下啟用盤江大橋的決定。
  大橋垮塌是一起嚴重責任事故
  5月21日,勾胤吉收到盤江大橋正式檢測報告後,未將正式檢測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領導,而劉國學、周興等人也未對正式檢測報告及基礎檢測的重大情況催問、跟蹤,致使存在病害的盤江大橋於2013年7月4日被正式啟用。7月9日,盤江大橋發生垮塌,致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6輛車墜河,現江油市政府已代償412萬餘元。經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技術中心司法鑒定,盤江大橋“7·9”垮塌是由調治構造物及橋墩基礎防護未按設計要求和國家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和監理而造成的責任事故。
  昨日下午,與盤江大橋垮塌案相關聯的幾名嫌疑人在梓潼法院公開宣判。其中,原江油市青蓮鎮城鎮管理辦公室主任張鵬舉構成玩忽職守罪、受賄罪,被判行有期徒刑14年。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  (原標題:盤江大橋垮塌屬責任事故交通局總工程師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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