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評論員歐陽晨雨
  從立法角度看,迫切需要改變當前重毒品源頭清理、輕毒品消費打擊和重現實壓制、輕網絡遏制的刑事政策,加強對網絡“曬毒”等行為立法,為人們編織一件更放心的“防毒衣”。
  這個國慶節,幾張微博圖片的出現,讓江西新餘市警方忙活了一陣。有網友向江西省新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舉報,微博賬號“@王玲Ri“Ky”發佈疑似吸食毒品的微博圖片,並說“嗨死一個是一個”。昨日,新餘警方發佈微博稱,經過調查,已於10月4日對17歲的涉事女孩王某依法傳喚,調查其於今年4月29日所吸毒品來源及同吸人員等情況。
  在微博蓬勃發展的新媒體時代,回看警方對這起網絡涉毒事件的處置過程,無疑快速果斷。接到網友舉報後,警方官方微博馬上作出反應,對涉及人員進行警告和勸誡,併在線下採取傳喚等措施,深挖數月前的涉毒案情。考慮到該事的公眾關註度和社會影響性,隨著調查工作的深入,相信新餘警方還將作出進一步公開答覆。
  如今,這起沸沸揚揚的網絡“曬毒”案已告一段落,但反思還不能就此停步。根據我國刑法,“癮君子”的吸毒行為並不構成犯罪,一般來說,只有“容留他人吸毒”才觸犯刑律。分析此案性質,涉事人員是未成年人,事發地點是一家會所機構,因而聚眾吸毒的可能性偏大,所以很大程度上是觸犯了治安管理法,當事人可能面臨拘留、罰款等相對較輕的行政處罰。
  可放在更大的視野來看,對於屢教不改的“癮君子”,這般力度的處理,很難形成真正的觸動,而對於那些網上“曬毒”者,更無異於一種姑息和縱容。近年來,在網上“曬毒”被警方掌握線索查獲,案例並不鮮見。如2013年就接連出現兩起“曬毒”事件,一是廣東佛山某地論壇出現學生網上曬吸毒照片帖子,經央視調查證實,為4個女孩在娛樂場所吸食K粉;另一起是兩個南寧女孩微博曬吸食K粉照片,稱“兩個人在家嗨K嗨大了”。
  網絡時代,每個人借助微博等渠道,都可能成為信息發佈源,受眾則是整個虛擬網絡世界,受侵害的是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數以億計網民。姑且不論“曬毒”行為造成的社會道德衝擊,單就違法行為製造的強烈刺激而言,便有引誘他人之嫌疑。根據公安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4月份,我國登記在冊吸毒人員258萬,實際規模可能達1000萬;在2013年新發現吸毒人員中,有75%的人是35歲以下的青少年。這個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無疑在告誡我們,不能對網上“曬毒”行為漠然處置。
  然而,從法律實踐來看,對“網絡曬毒”的處置仍舊有些空白。如果引用刑法中“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條款,又有些不符合網絡“曬毒”人員的主觀動機,因為他們此舉多為宣泄一時之快。因此,從立法角度講,迫切需要改變當前重毒品源頭清理、輕毒品消費打擊和重現實壓制、輕網絡遏制的刑事政策,加強對網絡“曬毒”等行為立法,為人們編織一件更放心的“防毒衣”。  (原標題:治網絡“曬毒”還需立法“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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